标题:【讨论】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是贪官保护法条
作者:屡战屡败
时间:2/12 11:40

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是贪官保护法条




  (希望都来参加讨论)

  在现今任何一件对贪官的处罚案例中都可以看到一个奇怪的现象,那就是被处罚的贪官总有大量钱财被检察院和法院认定为财产来源不明,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安徽阜阳市前市长肖作新,在他所贪污的二千多万元中竟然有一千多万元被认定为财产来源不明,我不敢说司法机关在有意庇护这位前市长大人,但是最让人不明白的是一个人怎么能对如此巨大的一笔财产说不清楚,贪官对自己脏物的否认和抵赖是他面对司法的本能选择,但是司法机关对如此巨大的脏款也认定为财产来源不明就令人寻味了。其实在没有证据之前,任何人都没有理由怀疑检察机关与贪官沆瀣一气,也没有理由怀疑法院的量刑不准,因为贪官、检察院和法院三者都是在严格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行事。《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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