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转帖】个税起征点下月调为2000元
作者:花雕
时间:2/23 22:12

昨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从下个月1日起,将实施新的个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俗称“起征点”),由每月1600元提高到每月2000元,涉外人员的“起征点”则保持为4800/月不变。

  2月份的工资3月发未必省税

  国家税务总局昨日发出的调整通知明确,“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是指从2008年3月1日(含)起,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每月2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计算缴纳个税。纳税人2008年3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08年3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每月1600元的原标准计缴个税。税总表示,用实际取得时间来判断是否适用新标准,对所有纳税人都是一致,体现公平原则。

  如果将2月份的工资放到3月份发放,会不会省税?对此,税总人员表示,这样做尽管可以使用2000元的新标准,但3月份工资也要相应延迟到4月份发放,否则3月份就要发放2月份和3月份两个月的工资,按照税法规定,当月的全部工资要合并计算纳税,这会加重税收负担。

  有税务人士表示,如果使用新“起征点”计税的所得是以实际取得时间为准,那么将年终奖放到3月份发是有利的。不过有税务专家指出,年终奖放到3月份发只有一种情况可因新起征点而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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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这个没多少人在意吧 空网大都 ..
[Thermo 2/25 01:16]
#2 呵呵.学金融财务方面的学生会 ..
[花雕 2/25 08:59]
#3 哈哈,这的确, 不过一般 ..
[£缘§梦☆剣 2/25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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