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注意】13岁男孩强暴女孩 因未到刑责年龄获释后再杀人
作者:彷徨
时间:3/25 17:38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深 度
13岁的男孩赵力宝强暴了同村14岁的女孩明芳。然而,赵力宝由于“未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很快被释放。被害人家属诉诸法庭,经审理,黑龙江省通河县法院判决赵力宝向明芳赔偿医药费等各种费用9021元。
就在判决书下达一周后,赵力宝夜闯明芳家,当着女孩的面将其母宋惠丽杀害……
13岁强奸杀人考量刑事责任年龄
2006年3月7日,经黑龙江省公安厅批准,赵力宝被处劳教1年零6个月。
38岁的宋惠丽是黑龙江省巴彦县人,2002年和丈夫离婚后,她带着女儿明芳改嫁给通河县风山镇青山村的农民于成义。因为家里经济拮据,明芳早早就辍学在家务农。明芳姑娘憧憬着美好的未来,怎料一双眼睛已盯上了她。
少年苞米地里对女孩施暴
2004年7月27日中午,明芳独自一人骑着自行车去邻村的舅舅家送东西。当她骑到一处公路的转弯处时,突然从路边蹿出一个人挡住了她的车子。
她定睛一看,是同村的男孩赵力宝。正当明芳准备绕路离开时,赵力宝凶相毕露,他一把将明芳从车上拽下,就往苞米地里拉。明芳连忙呼喊,可周围根本没有人。
两人撕扯着进了苞米地,赵力宝一把将明芳按倒在地上。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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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看了以后心情和精神都在气的颤 ..
[彷徨 3/25 17:40]
#2 无语~~
[2003jbh 3/25 18:50]
#3 其实现在的孩子都成熟的早,有 ..
[蹩銮筏鼙蕲忍 3/26 13:30]
#4 真的不知道说什么~~~~~中国对 ..
[梦想 3/26 22:19]
#5 才看到现实的确是很残酷~`
[花瓣雨 3/29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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