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讨论】龙卫球:法院,你可知司法为何物? ——对于所谓先例判决制的评论
作者:屡战屡败
时间:3/29 09:52

龙卫球:法院,你可知司法为何物? ——对于所谓先例判决制的评论

近期某地方法院推行“先例判决制”引发了各种评论,毁誉参半。在我看来,下级法院推出的所谓先例判决制,是目前司法改革中出现的一件很坏的事情,对之不应鼓励,相反应加以反思。
一、先例判决制与违宪司法

  先例判决制,在我国宪法体制下,发生了对立法权的严重纂夺。根据我国现行宪法,能够具有法效力的成为法源的都必须是由宪法所确定的那些法律规则表现形式。我国宪法确立的法源范围中,没有判例法,中国任何级别的法院都没有创法权。根据全国人大

常委会的一个决议和《人民法院组织法》,只有最高人民法院被赋予了具体法律适用中的解释权力。所以,我国下级人民法院的任务,是作为严格意义的司法者去践行法源,下级人民法院的职权仅仅是司法,而不得在司法活动中篡改立法权。否则,一切纂改或谮取法源的地位的做法均属于违法司法或违宪司法,不容于法治社会。现在,某地方法院通过先例判决制,即以在先判决作为今后同类案件的判决依据(尽管使用了“指导”一词,但实际成为强制性的)的改革,实质上谮取了立法者的地位。

  我们的法院没有违宪谮取立法权的理由。在我们提倡宪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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