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刘路原创】法官为匪与媒体为娼
作者:屡战屡败
时间:2/12 12:11

恶行,对为非作歹的法官的谴责被轻轻化解,变成了感叹法院经费不足、感叹法官贫穷状态的深切同情。真是奇哉怪哉!
在上面的这段文字中,我们没有读到对那两个无缘无故被镣铐加身、在看守所折磨十余日、最后被诈走23万元的草根平民的一个字的同情,没有读到对他们人身、财产权利被“人民法官”们肆意践踏的愤怒和痛恨,读到的却是狼饿了就该吃羊的血淋淋的丛林逻辑!
没有法律常识的人都会看出,大悟县法官们绑架劫财根本就不是司法行为,因为司法活动必须有两造的存在,法官才可居中裁判。大悟县的法官虽然身着法官外衣,但那不过为了劫财方便。他们直接充当罪犯,干着的是名副其实的犯罪勾当,与司法活动有什么相关?又怎么谈得上司法“公正”不“公正”?
更可笑的是,文章的作者经过一番偷梁换柱,煞有介事的搬出国际公约,文章说:“1985年第七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通过的《关于司法机关独立的基本原则》第七条规定:‘向司法机关提供充足的资源……是每一会员国的义务。’”居然把解决法院经费困难问题提到需要国际条约调整的高度,对大悟县法官的恶行,却只轻描淡写地说了句:“法官再没钱也不能干出违法的事。”(全文只有这一句)。
我是真的不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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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是转帖的,不是原创,请版主帮 ..
[屡战屡败 2/12 12:12]
#2 一切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这 ..
[极乐鸟 2/12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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