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公告】卖淫不能合法化的真正原因
作者:屡战屡败
时间:2/12 22:27
益。
色情业在东南亚一带比较普遍,甚至于有的成了本地的经济支柱,并带动了许多相关产业的发展,被称为“无烟囱工业”“环保工业”等等。政府在其中抽税,收入颇丰,当然这是合法化的情形。在不合法的情况下,政府打击色情业,获得的是“罚款”,属于预算外收入,这是其中之一。
预算外收入有个特点,就是游离在监督之外。在一般情况下,这笔钱都是通过公关机关与当地财政“分成”的方式来处理,当然有的地方会来一个什么掩人耳目的“收支两条线”之类的把戏。这部份钱大部份作为公关人员的福利,也有小部份做为办案经费。虽然我对公安腹诽的时候非常多,但也不得不承认,大部份县,乡两级上的公安,除了工资由财政划拔,其余经费则由其自筹自支。卖淫嫖娼罚款很重的,在本地行情平均五千/人,这是有法可依的,即〈行政治安管理条例〉。本县公安局新建办公大楼建成时,曾有人戏言:“小姐出钱,警察享受。”更有仿马克思语道:“当公安新大楼来到人世间,每块砖头上都挂着罚款单和其它肮脏的东西。”
能摆得上台面上,除了出据正式罚款收据的罚款,还有就是行政事业收费性质的“管理费”。这方面种类繁多,有的是名令废止的,有的是巧立名目,几乎都无正式收费许可证, ..
下页 上页
回复本帖|发新话题
回复列表 (12)
#1 晕!不能这么说吧!
[追忆惘然 2/29 09:07]
#2 偶希望能合法
[不知道拉倒 3/14 10:34]
#3 我看还是要用收益和成本曲线来 ..
[每当想起你 3/18 06:50]
#4 市长大人是学经济学的吧,嘿嘿 ..
[屡战屡败 3/22 22:24]
#5 嘿嘿,我还不是市长啊,郁闷.
..
[每当想起你 3/30 07:28]
#6 你为什么要怎么说呀·
[我是坏鸭子 4/3 16:12]
#7 色情业不能等同为妓女吧?!有 ..
[彷徨 4/3 20:41]
#8 每次来看这个都忍不住顶一下~ ..
[不知道拉倒 4/3 22:42]
#9 现在世风日下,妓女都不如以往 ..
[屡战屡败 4/3 22:42]
#10 以下引用彷徨的内容:
色情业 ..
[每当想起你 4/3 22:49]
1 2 下页
<<下一主题
>>上一主题
返回版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