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转帖】北京市教委推出六大“就业政策” 确定留京比例
作者:秋心
时间:3/1 12:36

办理。

  毕业生(含研究生)毕业时不能坚持日常工作的,让其回家休养。一年内治愈的,可随下一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一年后仍未治愈的,户口和档案材料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办理。毕业报到后,发生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处理,不能把报到上岗后发生疾病的毕业生退回学校。除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不允许向毕业生乱收费。上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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