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转帖】75岁以上老年犯不妨赦免
作者:花雕
时间:3/14 10:46
享受减刑机会;犯罪人的主客观因素发生变化,如犯罪人已与被害人或其遗嘱宥和、岁月的经过已冲淡社会敌意等;犯罪人情状可悯,又无再犯之虞,应予宽释,但却不符合法定条件,以致不能享受假释、缓刑、停止执行等处理的情形。
吴刚说,此外还有6种可赦免的罪犯,采用国际通行惯例是赦免75岁以上老人、未成年人和残疾人,这两类罪犯没有附加条件。下面4类罪犯,必须是其刑罚已经执行了二分之一以上刑期的:妇女;间接故意犯罪人和过失犯罪人;共同犯罪的从犯、胁从犯、教唆犯;其他犯罪人。“赦免谁,怎么赦,这是司法机关的事。”吴刚说。
市民有何反应?
担心会让犯罪增加
“如果搞赦免,不管是基于什么法律考虑,我都觉得会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北京市民谢先生说,现在社会新型犯罪突出,需要严法予以震慑。如果搞特赦,“我想不通。”吴刚委员说,原来他是想提“大赦”,可考虑不恰当,就改成“赦免”。“不过我担心啊,现在是社会转型时期,提这个,就可能会让犯罪增加。”他自己也承认。
法学家:减刑可以 大赦还不合时宜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陈兴良在接受本报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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