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求助】外国人知识产权谁来保护
作者:shuihanyan2003
时间:8/1 08:56

中引用了一些广告设计理论,李巍教授等认为本人的书中用了他们理论的部分内容,是“被告高志清这种不顾后果的明目张胆的恶劣行径,是极为少见的赤裸裸的直接剽窃行为”,“中国铁道出版社未尽合理审查义务”(摘自李巍教授等诉状),因此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李巍教授等所陈述的理由在法理上是没有根据的,原因有八:
  
  第一,《广告设计》、《设计概论》、《标志设计》三本书是学科理论书和教材,是几代人知识的积累和总结,是属于“公共知识”的范畴,不是哪个人的私有财产。而且这三本书阐述的全部理论、概念、原理和法则都是引用他人的,没有一条是李巍教授等人的首创。
  李巍教授等人编著《广告设计》、《设计概论》、《标志设计》同属于由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的“二十一世纪设计家丛书” 系列中的三本书,其中《广告设计》一书扉页上赫然印着“本书荣获第六届全国教育图书优秀教材图书奖”(证据1)。这就证明了原告的三本书都是教材。 (证据1)
  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任何教材的理论、概念、原理和法则部分都是业界几代人知识的积累和总结,是属于“公共知识”的范畴,教材编写者所做的工作只是用一些具体的实例对阐述的理论、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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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四,本人是合法引用,不存在 ..
[shuihanyan2003 8/1 09:07]
#2 第五,《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
[shuihanyan2003 8/1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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