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讨论】小学生状告北京市教委要求免费义务教育被驳回
作者:潋滟の碧
时间:9/24 20:05
程中并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法院:原告要求缺乏事实依据
法院审理认为,此案的收费行为发生在原告石佛营小学学生和第三人石佛营小学之间,市教委并未对原告作出具体的行政行为。
因此,原告要求撤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撤销对其收费的行政行为,缺乏事实依据,不符合行政诉讼条件。
并且,其要求市教委实行义务教育免费的诉讼请求,不属于法院行政审判权限范围。对石佛营小学学生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
休庭后,周先生的代理律师表示,裁定结果在意料之中。作为代理人的周先生则坚持表示一定会上诉。上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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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人不是太懂。有懂的人来评评 ..
[彷徨 9/25 16:04]
#2 可能是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 ..
[凋零的花瓣 9/25 20:41]
#3 好象有些费用是不应该强制交纳 ..
[广博山人 9/26 11:23]
#4 嘿嘿,在中国的学校,自愿就是 ..
[cglz2180 9/26 11:44]
#5 在我们国家,周先生是不可能赢 ..
[屡战屡败 9/28 10:04]
#6 周先生如果认了真去做就会赢
[晶禧千年 9/29 22:00]
#7 法院落不管,那谁能管,谁能为 ..
[yy1314520 10/3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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