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法律笑话~
作者:Thermo
时间:9/7 11:31

官用小木糙猛敲一下,冷然道:“现在表明了双方律师的身份,继续审案吧!”



妙计
法官:“我无论如何也无法相信,这样一位体面的、持重的男子竟能动手打像您妻子那样的一个娇小脆弱的女人。”
约翰斯:“可是她骂我,折磨我,使我完全失去了耐性。”
法官:“她说了些什么?”
约翰斯:“她喊道:‘来吧,打我吧,我不怕。来呀,来呀,只要碰我一下,我就把你拉到那个秃头的老傻瓜——法官那里去。’”
法官:“本案撤销。”
给你五年的时间
法官对被告说:“你怎么能证明你是无罪的呢?”
“当然,这得让我好好想一想。”
“好吧,给你5年的时间,足够了吧!”

怕罪加一等
甲:“你是出了名的法官,为什么不学点法律常识?”
乙:“我害怕!”
甲:“怕什么?”
乙:“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取消诉讼
法官:“你在小菜场,对这妇人说过什么失礼的话么?”
被告:“没有。我正和朋友谈话,她走过。我说:‘你看她!面孔好,身段好,衣服又美’”
原告妇人:“是的,大家都这么说。请堂上把诉讼取消罢!”
刀子
审导者问嫌疑犯:“你见过这把刀子吗?”
“当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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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列表 (2)
#1 1.肥胖的物理老师为使学生明白 ..
[Thermo 9/7 11:57]
#2 还没笑死,先被T吓死。。
[淡哀的旋律 10/2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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