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推荐】用人无责——官场腐败的制度源头
作者:母猪
时间:11/17 11:07

我们对“权力腐败”的监督,特别是舆论和法律监督措施并非没有力度。但玉林地区后3位地委书记何以敢重蹈覆辙、前“腐”后继呢?吹糠见米,和尚头上的虱子,恐怕仍是用人上的“猫腻”在作祟。

倒是《三陪小姐竟当上副局长》(北京晚报2000.8.26)文章来得直截了当:一个假党员,假本科生的三陪小姐,之所以能平步青云地被任命为开发区党委的宣传部副部长并敢对揭发者买凶杀人灭口,是因为湖北省荆门市委原书记焦俊贤、市委宣传部长吴理国都是她的情夫。这一曝光的“猫腻”则进一步说明:用人的权力已不是一般的缺乏监督。

缺乏监督是因为无法监督。而无法监督的原因有两个:一、干部任用的“集体讨论集体决策”的“集体”是无法成为责任承担主体的,不出事则已,出了事也法不责众,一句“用人失察”便可搪塞过去;二、不论是哪一级的“集体”,都可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下冠冕堂皇地进行“暗箱操作”,搞用人权力平衡,贩卖各自的私货,而任何人有异议都要冒“还要不要党的领导”的政治风险。

当然,并非所有的“集体”或“集体”成员都是如此。但如果有某些“集体”或某些“集体”中的某些成员缺乏党性原则,在他(她)们权限治理的领域内,跑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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