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推荐】了解真正的美国,没有耐心的务入,需要细读15分钟后不想看的你骂我,
作者:彷徨
时间:4/8 19:29

:确立一种宗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
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及向政府要求申冤的权利。”一般认为,
在整个宪法修正案中,这是最重要的一条。当然,有了这一条,说什么都可以,嘴
是挺痛快的,可耳朵就不一定舒坦。因为你时时有可能听到你不喜欢的,讨厌的,
甚至极其憎恶的言论,但是,也同样因为有了这一条,谁也无法真的让别人闭嘴了。

宪法第一修正案的第一句, 即“国会不得制定有关下列事项的法律” ,简称
“不得立法”条款,是美国宪法和宪法修正案的灵魂,称之为字字千金也毫不过分。
我以后会慢慢给你解释这一条的深刻含义。 你一定记得,我们尽管只是普通人,
在一起的时候,倒也琢磨过民主自由的含义,甚至还琢磨过为什么必须有言论自由。
我们谈到过,在大众语言中,民主自由总是象四字成语一样连在一起,而实际上,
它们只是凑巧因为同是被人们追求的目标,才被许多人一糊涂而误以为是一回事。
包括希特勒在内的不少专制体制都不失时机地利用过人们的这种糊涂。其实中国人
倒是应该很能理解辨别其中的差异,甚至明白它们水火不相容的矛盾冲突的。只需
这么一想马上就清楚了:“文化革命”那样的“大民主”一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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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列表 (4)
#1 好长,看了一点点,下次再继续 ..
[黯魂 4/18 23:02]
#2 呵呵,我可是一次看完的,写的 ..
[彷徨 4/21 19:58]
#3 写得不错 还算客观吧
[Thermo 4/21 21:46]
#4 字大点可能我还能看下去~~~~
[梦想 4/25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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