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转帖】进步还是倒退:公民的收视选择权应当如何限制?
作者:司马青衫
时间:4/7 16:47
一场低水平的闹剧,是普通中国公民的不幸,也是我们国家的悲剧。
中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清除大量不符合国际惯例的法规并确立新法规是依法执政的前提。我们天天都在讲要给予在中国大陆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以平等的国民待遇,可是此次限制中仍然允许三星级或国家标准二级以上的涉外宾馆饭店,专供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士办公居住的公寓以及因工作需要的单位保留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这难道是告诉我们:中国大陆土生土长的中国人即便是在自己的土地上,天生就不能享受与外国人甚至港澳台同胞同等的权利和选择吗?这与当年的“华人与狗不得入内”有何本质区别?
换句话说,中国大陆的普通公民是否只有经常花公款住到星级酒店里才有资格享受一定程度的知情权和娱乐选择权?少数官员“因工作需要”当然也不在此限之列。如果在中国成为WTO正式成员之后,希望进入中国市场按照国际惯例竞争的外国人或港澳台同胞看到我们自己的政府这样用公然歧视的手段对待国人,他们会有何种感想?如果连我们自己都看不起自己,他们还能看得起我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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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哎,中国就是这样啦,我也不知 ..
[铁甲暴龙 4/8 14:13]
#2 接下来可能会向国外开放电视频 ..
[水晶之光 4/8 14:57]
#3 这才是中国不是吗?
[雨诗 4/8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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