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转帖】言论自由不是罪
作者:母猪
时间:11/13 08:26

议,但也不是全国都设立;在互联网上发表文章并非某人主张,而是包括
我在内的某此人的兴趣爱好。我的个人网页早在1999年就建成使用了,发
表网上文章是公民行使言论自由权利的一个合法的、有效的途径,进行网
上学术交流,是很正常的。筹备创办互联网站确实筹备了,但这是公民文
化权利的一部分,到2000年底,包括我个人网站的各类民间网站不下十万
个,这并非是违法行为。后来国家出台了一些互联网管理规定,但是我们
筹备的网站由于学会解散,后来并未建设,所以也谈不上违法,创办刊物
则是根本没有筹备,只是有人提议而已,扩大组织规模对任何一个小圈子
来讲,都是一种正常行为,由于没有对外宣传“新青年学会”,所以扩大
影响是不存在的。

  起诉书指控我们四人“规定了使用暗语等策略”。那么,使用暗语怎
么回事呢?是不是为了掩盖已有的犯罪事实呢?并非如此,这是因为我刚
加入\"新青年学会\"。在学会还没有进行任何活动的时侯,秘密警察就找到
海科进行调查,并且海科正常的地质工作也受到影响,为了防止其它人也
受到不应有的伤害,新青年学会就宣布解散了。同时有人提议,如果再有
新青年学会的麻烦就使用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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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列表 (20)
#1 共产党是吸取了国民党的教训了 ..
[母猪 11/13 08:27]
#2 我想中国现在管的太严,以至于 ..
[彷徨 11/13 11:29]
#3 北京,上海其实是做的艺术了点 ..
[母猪 11/13 13:23]
#4 辩护词写得不错,但不知各个网 ..
[屡战屡败 11/14 22:04]
#5 言论自由无罪,但这个“自由” ..
[安冉 11/15 13:27]
#6 何为自由有限的自由还叫做自由 ..
[母猪 11/17 10:54]
#7 楼主若把地球当作鱼缸, 恐怕 ..
[屡战屡败 11/17 12:05]
#8 以下引用母猪的内容: 何为自 ..
[安冉 11/17 14:32]
#9 言论上的自由是一个国家民主与 ..
[母猪 11/17 19:12]
#10 ****功事件难道不是前车之鉴吗 ..
[安冉 11/18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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