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撞死抢匪的的哥该不该坐牢加赔偿?
作者:屡战屡败
时间:9/14 16:55
疑人的人身权利,这当然不构成犯罪。但是执行公务可能会犯错误。例如警察可以开枪击毙正在持枪顽抗犯罪分子或逃跑的歹徒,这当然是正当的,但是如果误击了他人,这就是失误或错误了。但失误或错误也不等于犯罪。前不久英国警察把一个巴西青年误认为是恐怖分子而击毙了,这是一个错误,而不能说警察是犯罪。
当然,上面讲的是警察,有权执行在公务中侵犯嫌犯的人身权利。那么本案中的哥,是否有权侵犯嫌犯的人身权利呢?如果他没有这个权利,当然就是违法或犯罪,如果他有这个权利,就谈不上犯罪,甚多是失误或错误。根据我国法律,对正在犯罪和逃跑的歹徒,公民有制止抓捕和扭送公安机的义务和权利。所以的哥追捕逃跑的抢匪是合法的行为,而合法的行为是不会构成犯罪的,至多会犯错误而已。
从犯罪理论看,犯罪的构成要有主观方、客观、行为、后果四大要件。本案的哥的主观动机是什么?有没有非法侵害(注意是非法,合法不算)他人身体的动机?应当说没有。的哥第一次撞了摩托车的前轮,至使抢匪跌下车来。从撞击的部位和强度看,都没有要加害对方之意,后来与持刀抢匪相隔仅2米形成对恃,此时他如果一踩油门,就能把抢匪迎面撞倒,但他并没有这样做。后来的抢匪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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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也看过这篇报道,没有什么好讨 ..
[空虚的日子 9/14 17:29]
#2 这就是中国的新法律,可我怎么 ..
[cglz2180 9/15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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