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推荐】了解真正的美国,没有耐心的务入,需要细读15分钟后不想看的你骂我,
作者:彷徨
时间:4/8 19:29
视雇员的证据。如果,法律规定证据的负担是在雇员一方,那么,
雇员如果拿不出受到歧视的充足证据,就判雇主无罪。但是,如果法律规定证据的
负担是在雇主一方,那么,雇员不必提供充分证据,而是雇主必须拿出充分证据证
明自己没有歧视雇员,只要雇主拿不出这样的证据,那么,法庭就可以认定你是有
歧视行为的。当然,证据的负担在哪一方面,就对哪一方面要求更高,更不利一些。
80年代,最高法院在判这一类案子的时候,比较倾向于保护雇主的利益,证据
的负担也要求在雇员一边。91年的民权法,就是以立法的形式纠正这一倾向。最利
害的一招,是该法在美国历史上第一次规定,如果雇员由于其种族,性别,年龄,
宗教等等原因受到歧视的话,可以向雇主提出精神伤害的惩罚性赔款。后来,就发
生过一个保险公司的全体女职员联合起来,告老板在升迁问题上性别歧视的,胜诉
之后赔偿金额几乎是天文数字。 前几天,又有一个体重300多磅的汽车零件公司管
理人员,被解雇后告老板体重歧视的,也在胜诉后得到高金额的赔偿。由于执法很
严,因此,在美国当上老板之后似乎也并不“自由”。
在中国的时候,人们都对美国的“性开放”,“性自由”留有深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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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列表 (4)
#1 好长,看了一点点,下次再继续 ..
[黯魂 4/18 23:02]
#2 呵呵,我可是一次看完的,写的 ..
[彷徨 4/21 19:58]
#3 写得不错
还算客观吧
[Thermo 4/21 21:46]
#4 字大点可能我还能看下去~~~~
[梦想 4/25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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