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刘路原创】法官为匪与媒体为娼
作者:屡战屡败
时间:2/12 12:11

白,作者对法官不可以伪造案件、不可以绑架人质、不可以劫取民财,总之,法官不可以充当兼职土匪这一显而易见、不言而喻、不正自明的问题,为什么不置一词?不发一言?在法官已经突破职业以及做人的基本道德底线的情况下,拿出国际公约拐弯抹角地为败类法官辩护,岂不奢侈且荒唐?可笑复可恨?
应当承认:文章提议“由国家财政统筹安排”法院经费的建议有其合理性,但这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更不是法官变成土匪的理由。在法官为匪的案件中讨论法官待遇与在土匪杀人的案件中讨论匪人仕途不昌一样让人感到荒诞、吃惊。本案至少反映出三个层次的问题。最高层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可侵犯的问题。其次是国家法律不容践踏、法官形象不容玷污的问题;第三才是法院经费配置出现的问题。法院经费不足这样一个操作层面的问题无论如何不能和国家暴力侵犯人权相提并论。
况且,这种因果联系的论调在逻辑上根本不能成立。无庸置疑的是,即使在贫困地区,有皇粮官服供应的法官的待遇也要较一般百姓好得多,李昌平先生的《我向总理说实话》描述的湖北农民的苦难曾让多少人一掬同情之泪!如果说大悟县的法官已经到了非得绑票劫财才能活下去的程度,那么,大悟县的百姓是不是早该扯旗造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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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是转帖的,不是原创,请版主帮 ..
[屡战屡败 2/12 12:12]
#2 一切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这 ..
[极乐鸟 2/12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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