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赵薇事件 泡沫加冤[转帖]
作者:司马青衫
时间:3/19 20:16

日本军旗装事件列为学前班、小学及中学版的第一章第一节,作为爱国守法的反面案例,标题评语是‘她的确做错了’。 ”简直不敢相信:一桩冤案竟然定谳了。
不过,我倒希望是真的,那么赵薇会出来申辩,大家搞搞清楚,否则,凭一个“像”字就能定人恶名,那不是“文革”之风又来了吗?



四、不需要证明我爱国

 

我的看法似乎和那么多人不合,也许是我老糊涂了吧?不敢绝对排除!但,我自己知道,绝非不恨日本侵略者。‘你能证明吗?’不需要证明。当今中国,也许某个官员需要证明自己不是贪官,某个裁判需要证明自己不是‘黑哨’。但是,我坚信99%的中国人,都不会喜欢日本侵略军的,包括贪官、包括黑哨,因为这并不需要多高尚的。如果中国人连这点都不是,那也太看不起中国人了。(赵薇许是给吓晕了,连祖上是新四军都作为证据搬了出来,这种逻辑不是‘老子英雄儿好汉’吗?)上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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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同感
[疯子 3/20 13:48]
#2 有够性格! 说的有理!!
[雨诗 3/21 07:32]
#3 活该
[灰 3/24 13:18]
#4 活该 就是吗??
[homeboy 3/27 17:53]
#5   不管怎么样,作那样的事, ..
[呦呦 3/29 18:23]
#6 她也道歉了,事情过去那么久了 ..
[cool 3/30 13:54]
#7 中国人喜欢立典型,他才不管你 ..
[雨飞翔 4/1 06:35]
#8 就是找一个来杀鸡敬猴不是吗?
[雨诗 4/4 10:45]
#9 其实国人的确是神经过敏,穿日 ..
[司马青衫 4/7 21:57]
#10 楼上的观点我不敢苟同
[★龙神★ 4/8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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