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转帖】身败名裂的程序正义-------中国诉刘涌案之异议书
作者:屡战屡败
时间:9/8 20:35
民众尤其愤怒和失望之所在。
陈光中,许纪霖的辩护,我依据的是新浪对陈光中的新闻专访“改判死缓体现了法治精神”和新闻周刊所载的“刘涌案改判之争的两种正义”两篇新闻文章,其中,陈的代表观点无外乎三个尊重;“尊重法治”,“尊重人权”,“尊重现实”,许的观点更为直白,他抛出所谓的“程序正义”,为法院改判变出一个法理学的神盾。刑诉本非我的专业,对于这些国内刑诉名声显赫,弟子广布的一流专家,本应保持某种尊敬(事实上,法律行当几乎是就沉默达成了某种默契),但基于以上的种种理由,我觉得有责任站在一个民众的立场上写一份异议书,仔细考究精英们的种种说辞。
1. 陈光中称改判死缓基于两点,一是死刑定罪证据不足。
这就是陈氏所谓“尊重法治”的核心。单从这个理由而言,陈的说法无可挑剔,如果证据不足,无论刘涌怎样“罪大恶极”,也不能因为政治或舆论的压力判处死刑。问题是,陈根本就没有读过判决书(陈自己也承认,但这样的“尊重法治”实在让人费解)。
按照法院的认定,“刘涌系该组织的首要分子,应该按照其所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鉴于其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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