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原创】从“刑不上大夫”到“刑不上警察”
作者:记忆
时间:11/2 14:15

江苏淮安两民警刑讯逼供致人重伤,按照刑法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起诉和定罪,然而却仅被以“刑讯逼供”的罪名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而大量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刑讯逼供犯罪分子则通常逍遥法外。
正是由于执法机关不能正确领会刑法意图或者故意装作不能领会刑法意图,所以才导致了司法实践中大量的刑讯逼供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大量因实施刑讯逼供而构成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分子被重罪轻判。中国古代实行的“刑不上大夫”,因而演变为今天的“刑不上警察”。对此,人们不禁要问:一个普通人故意伤害他人都要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刑罚,一个披着国家制服的司法人员刑讯逼供致人重伤、死亡的,却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乃至缓刑,公理何在!上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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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局我所之~~在我们这~~只要被\ ..
[恶魔♂天使 11/2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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