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转帖】中国律师,拿什么“拯救”你的当事人?
作者:屡战屡败
时间:3/9 09:50
闭,法律的定位律师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业,于是中国的律师们的历史使命感泯灭,于是有人开始骂律师是讼棍了。整个的法制环境决定了律师根本承载不了社会对这一职业的高要求,在现实情况下,律师能够合法地用法律这个武器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已经是很高的要求了。
我们激动于《魔鬼代言人》中律师的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本事,但那是在外国,绝对不是中国。一执业多年的律师的妻子旁听她老公的法庭辩护,听后却说:和我想的完全不一样!她想的是什么?是影视中欧美国家的律师们在法庭上的精彩辩论。中国?可是另外一种情形,一次一律师正在发表他的代理意见,法官突然打断了:“你不要讲理论,你仅说你引用的法律条文就行了”也许是个例,但限制律师的发言时间却是普遍存在的事实。更不甚者,因为一句“请法庭注意……”就被逐出了法庭。
法律这个武器有时竟然非常脆弱,连用他的人——律师——自身都保护不了。于是律师开始用非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教唆当事人闹法院、政府、人大。中国的律师面对政府及司法部门时竟然是如此的不堪一击,前段时间网上曾声讨某地司法局发文不让律师代理江水污染损害赔偿的案件一事,当时我曾经大骂当地的律师是软蛋,没有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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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大幽灵 3/13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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