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讨论】陕西一县公安局政委监控县人大主任等干部电话
作者:soviet28
时间:3/9 13:46

控电话作为一种刑侦手段,只有公、检、法有权进行,电信部门自身没有这项权力。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经过调查决定是否立案。公安机关对私人电话进行监控时,必须经过主管局长审批。

  有法律工作者介绍说,电信部门有义务配合公、检、法破案,但是,在对私人电话进行监控时,电信部门不能只凭某个人一句话或一张证明,必须在案件已经立案的前提下,才可以配合监控。上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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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列表 (7)
#1 要把握好这个度真是难.
[安冉 3/9 17:55]
#2 天那 居然还有这么不讲理的公 ..
[炽天使 3/10 07:45]
#3 在无人权的社会就是这样,饮恨吧
[我是刘德华 3/10 11:02]
#4 这种事在国外也照常发生。不要 ..
[soviet28 3/10 20:28]
#5 不会吧?!
[绿色大幽灵 3/13 10:39]
#6 使用权利的尺度 很难把握啊
[灿烂烟火 3/14 10:49]
#7 也不能这么说 反正现在这个社 ..
[情雨如泪 3/14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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