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转帖】对日索赔——没有硝烟的持久战
作者:安冉
时间:3/19 16:40

员自己贷款。律师团的300多名律师不仅要为打官司劳神费力,还要负担大部分费用。现在受害人年事已高,到日本打官司要有专人陪护,费用越来越多,他们的负担也越来越重。

不过,律师团认为,他们的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在所有官司中,不论败诉和胜诉,案件本身的部分或全部事实大多数还是得到了认定,这让更多的日本人了解到了历史的真相。

《环球》杂志记者看到,中国慰安妇打官司支援会有不少成员是年轻人,相信他们会把历史真相告诉更多的同伴。

经手13起中国受害者状告日本政府案的中国律师康健在接受《环球》杂志记者采访时说,索赔案件败诉的理由主要是“国家无答责”和“时效过期”。

“国家无答责”实际上是站不住脚的,这是明治时期的一条法律,对日本国民还适用,问题是日本对别的国家犯下了罪行,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时效过期”更不能成立,按照日本民法第721条第1项规定,犯罪行为超过20年不予追究。但在战争受害索赔案件上,在中日关系正常化之前中国受害者不可能到日本提出诉讼;而且按照国际法,战争伤害案件也是没有时效限制的。

日本法院为什么总抓着这些不是理由的理由狡辩呢?

这是因为近年 ..
下页 上页

回复本帖|发新话题

回复列表 (1)
#1 可笑,打这样的官司明明是不会 ..
[晶禧千年 3/19 23:59]


<<下一主题
>>上一主题
返回版块

1/16 02:42

返回 首页
登录 注册

wWw.KongWe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