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二十世纪之乱臣贼子——孙文(转)
作者:司马青衫
时间:3/16 20:47
方正式决裂。陈炯明致吴敬恒书中曾说:“南宁劳军之日,欲演烹狗之剧,事后闻之,毛骨俱悚。”
孙文早已不是那个甘愿抛头颅(现在只想抛他人的头颅 )、下油锅也要救国救民的热血男儿,他不甘心只是做一个在野的精神领袖,和中华民国开国的纪念品。他在几十年的暴力生涯中,逐步成为一个要求党员和部属绝对服从、不惜牺牲国家与民族利益也要达成其政治目的和个人野心、并以革命的名义以百姓为刍狗的乱臣贼子。他对于当初民主和共和的目标早已从内心丧失信仰,抑或根本就从来没有过真正的对于民主的信仰。他的真正的信仰,就是暴力革命和君为臣纲。
早年的孫文制定“革命方略”時(1906年),把革命建國事業的措施程序分作三個時期:第一期為軍法之治(三年),第二期為約法之治(六年),“凡軍政府對于人民之權利義務,及人民對于軍政府之權利義務,悉規定于約法。軍政府與地方議會及人民各循守之”。 第三期则為憲法之治。之后随着孙文的独裁倾向压倒民主倾向,对于当中这个作为过渡时期的“约法之治”,进行了多次修改。等到1924年孙文发表“建國大綱”時,建設的程序也分作三個時期,但第二期的提法变為“訓政時期”。并只字不提关于訓政時期的“約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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